一、身份证丢了也没带户口本,又在外地怎么办
倘若您在远离户籍所在地的其他地区遗失了身份证且未能随身携带户口簿的话,您可以凭借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通过前往当地的相关公安机关办理业务,填写相应的异地受理登记表,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工本费。
经过公安机关对相关信息的核实无误之后,您便能够成功地办理新的身份证件。
值得注意的是,身份证遗失并不需要进行挂失,但及时进行补办和申领的工作仍需被重视,以防止给日常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项之规定,凡遇到国家制订并决定换发全新一代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公民存在更改姓名或者证件遭受严重破损至无法识别的等特殊情况,公民都应主动申请换领全新证件;如遇居民身份证上的登记项目发生错误的情况,公安机关将会对此立即予以纠正并换发全新证件;获取全新证件的同时,务必交还旧证件。
另外,对于未满十六岁的公民,如果其居民身份证也存在上述类似情形,他们亦可提出相应申请,包括换领、更换或者补领新的身份证件。
而当公民办理常驻户口迁移手续时,相关的公安机关有责任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将记录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址变化的情况,并负责向当事人告知相关情况。
《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身份证丢了怎么在网上挂失
身份证丢了无需挂失,及时补办新证即可。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身份证丢了也没带户口本,又在外地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