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丈夫在发生不忠行为之后写下的保证书是否具备法律约束力,需首先考察其成立和生效时是否秉承着平等互利、自愿达成共识以及是否表达了个人真实想法等要素。
具体来说,丈夫所做出的保证书能否作为离婚财产分配的参考依据,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衡量:
1.若丈夫在保证书中承诺的条款并未超过夫妇共同拥有的财产范畴,同时也没有违犯基本的法律规定,那么这份保证书如果是出自他自己的真实意愿,且不存在受到女性任何形式的胁迫现象,便可视为离婚财产分割的重要根据,并且需要附加一定条件才能具有效力。
也就是说,要使保证书得以确认具有法律效应,必须符合以下三项要求:
(1)保证书的确反映了一方的真实内心思想;
(2)保证书的文字表述并无违背现行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
(3)保证书的条款并不触及公序良俗的道德底线。
2.保证书本身能获得法律承认和执行,这是建立在法律认可夫妇之间有保护彼此权益的权利,以及赞同这类协议在婚姻关系中的存在基础之上。
若是超越了这个框架,则会导致保证书失效。
有如下几种情况可能致使保证书彻底失效:
(1)有的一方因欺骗或威胁手段而签订了合同,结果严重侵犯了国家利益;(2)双方蓄意串通,结果对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产生负面影响;
(3)用看似合法的形式来掩饰其实质上违法的企图;
(4)破坏社会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
(5)违反了中国法律、行政条例中严格禁止的一些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男方出轨后婚前债务如何处理
男方出轨后婚前债务由男方自行偿还,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即使结婚了也依旧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对另一方的个人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男方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