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爸妈离婚谁也不想跟怎么办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子女,若父母二人在抚养权归属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共识,此时应当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这一重大争议。法院会基于更有利于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公正立场进行裁决。
辞句中体现出的“父母离异后,子女不想跟随任何一方生活”便是协议未果的典型示例。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考虑向法庭提出申请,我们必须明确一点:
无论父母之间如何决定分道扬镳,他们与孩子之间的亲情纽带并不会因为婚姻的破裂而消弭殆尽。离婚之后,无论子女被父亲或母亲直接照顾,他们依然是父母共同的骨肉至亲。
面对离婚事宜,对于年幼的子女,尤其是不到两周岁的婴儿,法律明确要求母亲作为主要抚养责任人;而对于年龄超过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在关于子女成长抚养问题上无法达成统一意见,那么将由司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以最大化地确保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基础来进行判定。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子女已经超过8岁,那么法院将给予他们应有的选择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爸妈离婚谁都不想跟怎么办
1、如果还属于未成年人,那么不能拒绝和父母的任何一方生活;
2、但如果已经成年是可以拒绝的,子女成年后抚养权会自动消失;
3、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谁,能够协商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爸妈离婚谁也不想跟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