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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法律程序怎么走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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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的法律程序怎么走要多久

考虑到离婚法律程序所需的时间,按规定通常为六个月左右。

然而,倘若存在着例外状况且需要进一步延期的话,则需经过负责审理案件的法院院长审批,才能够将期限延长至六个月之久。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在此基础上仍需要继续延长,则需上报至上一级人民法院,获取其批准方可执行。相对简化的第二审程序则需要在常规三个月内完成。在此类程序中,若有任何一方希望摆脱婚姻关系,首先必须向法院提交完整的起诉资料。收到相关方的起诉材料之后,法院将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只有满足立案条件者,才会在七日之内予以立案,而在立案成功后的五日内,将会将诉讼状副本送达到被告手中。被告人在收到诉讼状副本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法定的答辩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的法律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允许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进行了适当的处理时,应当出具离婚证明。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

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的法律程序怎么走要多久”,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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