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弃抚养权后如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在离婚之后,若您希望变更原有的子女抚养关系,是享有一定权利的。如果您想重新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以解决问题。如未能达成共识,则可向相关法律机构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在此关键时刻,以下几种类型的情况可能有利于您的上诉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作为与子女共同居住的一方,如出现严重疾病或伤残无法照顾孩子生活起居的情形;
(二)在过去与子女共同生活期间,未尽到应承担的抚养责任或存在虐待、伤害孩子的恶劣行为,导致孩子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
(三)当子女年龄达到八岁时,主观上愿意与另行确立抚养关系的一方共度时光,且该方具有充分的经济实力和稳定的家庭环境以保障其成长需求;
(四)在上述特定条件之外,如存在其他一些合理的诉求,也将为此后的抚养权变更申请提供有力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放弃抚养权,能要求对方赔偿吗
离婚时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父母一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赔偿,法律上也没有这样的规定。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子女的抚养费数额,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
间接抚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放弃抚养权后如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