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在夫妻关系的特定情境下,倘若其中一方坚决反对离婚,那么另一方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以实现离婚诉求。在此过程中,该方向相关部门递交调解申请的权力得到保护,同时也有权利直接向法庭提交离婚诉讼。法院将依据法律程序对离婚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若能确定双方之间感情确实已经出现严重裂痕,经过调解无法修复,此时准许离婚的法定条件如下:
其一,当夫妇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或者已经与他人非法同居;
其二,当夫妇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抑或是实施了遗弃、虐待家属等行为;
其三,当夫妇双方因为感情问题已经分居达到或超过两年;其四,当夫妇中的一方有嗜好吸毒等不良习惯,并且反复发作,程度极其严重而且产生了深远恶劣影响;其五,如果一方被宣告死亡,另一方有权提起离婚诉讼,以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条件,或者能够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真正破裂的其他证据,经过相关部门的调解仍然未能成功化解矛盾,随后向法院递交离婚申诉的,法院将会依照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允许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对夫妻双方的好处有哪些
协议离婚对夫妻双方的好处如下:
1、协议离婚费用低;
2、协议离婚时间短;
3、协议离婚压力小。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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