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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带孩子什么情况不给抚养费

发布时间:  浏览: 84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不带孩子什么情况不给抚养费

若夫妻离婚之时,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者,法院通常会判决无须支付孩子抚养费用:

首先,如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直接负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全权承担抚养义务及相关费用,而无需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其次,倘若非直接抚养人丧失劳动力或无可靠经济收入作为生活来源,无力承担抚养费用;

再次,假如直接抚养人步入婚姻殿堂并重组家庭,且其配偶自愿完全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以上均可视为不宜支付抚养费用的正当理由。

此外,当给付方因为触犯法律法规,遭到司法机关监管改造或者劳教,导致经济状况陷入困境无法应付抚养费用时,亦可不在此期间强制其支付抚养费用,但待到其重新获得自由之后,仍需继续承担支付抚养费用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不带孩子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吗

夫妻离婚后以下两种情况是可以办独生子女证的。

1.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不带孩子什么情况不给抚养费”,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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