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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  浏览: 77 次  来源:网络

一、男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通常情况下,如何对夫妻共同继承遗产进行认定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当夫妻中的某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了某个遗产,必须考虑到被继承人是否做出了明确的财产分配指示。也就是说,若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该遗产为某一方单独所有,那么被继承人所给予的对象便是谁。在这种情况下,这份由被继承人所分配的遗产,其属性应被视为个人财产,即使在离婚的状况下也不应当被平分,而仍然将归属于获得者个人所有。

然而,若未发生此类指定情况,那么这部分遗产就应当归属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男方继承的遗产女方有份吗

男方因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份,但是如果死者生前立有遗嘱,并且明确该财产作为遗产只归男方一方所有的话,女方就没有份了,该财产就只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了。夫妻双方或一方在结婚后因继承或接受遗赠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去世父母的遗产,或结婚时一方或双方收到受赠的礼金和礼物,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老人去世其子女的配偶是否可以继承遗产,要视具体情况来分析:

1、如果遗产所有人先于继承人死亡,而后继承人也已在分割遗产前死亡的,则继承人的配偶有转继承权,有权参与遗产分割。

2、如果遗产继承人死亡后,其配偶对被继续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遗产继承人的配偶应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3、如果老人生前留有有效遗嘱,给子女的配偶分配遗产或者有遗赠协议,有权参与遗产分割。

4、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遗产继承人的配偶没有权利参加遗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男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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