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另一方死了遗产归谁
在离婚之后,另一方不幸离世,涉及到遗产管理问题时,以下是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指南:
首先,假如被继承人在生前已经依法立下符合法定程序及要求的遗嘱,且其中明确指定了遗嘱执行人来负责处理遗产事务,那么这个被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便将成为该遗产的正式管理者;
其次,如无遗嘱执行人的情况发生,那么各继承人应当在得知被继承人死亡消息后,立即启动程序进行遗产管理人的推选事宜,所有继承人都需对此事高度关注并且积极参与;
最后,如果继承人们无法按时推选出合适的遗产管理人,那么他们作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有义务承担这一职责,直到有人能够胜任并接手管理工作为止。
在此要特别强调的是,鉴于已经离婚的双方不再享有配偶之间的法定继承权,因此不能再通过这种途径来获得与被继承人遗产相关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离婚后另一方是否还是监护人
离婚后另一方依然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子女关系依亲权而产生。父母离婚的,不代表子女和父母之间法定权利义务的终结,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另一方死了遗产归谁”,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