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怎么立才有效
为了保证遗属确实有效的运作,必需达到如下条件:
首要条件是立定遗嘱者应具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
具体来说,此前提意味着立遗嘱的人必须属于成年人群体,并且其思维状况能够使其作出明智而合理的决策;
至于第二条,则是关于遗嘱内容表述真实性的要求,这里指的是遗嘱必须反映出立遗嘱者真正的意愿,以及在整个设立遗嘱的过程中不得出现任何欺骗手段或者形式上的胁迫。
接着再来看第三点,遗嘱的内容须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时,也不能有任何故意伪造或系统篡改的行为。
最后,我们讲到遗产部分,只有当这些遗产属于立遗嘱人所有并且他本身对此享有合法的处置权时,才是合法有效的遗产分配文件。
除上述四个基本要素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适用于不同种类的遗嘱,比如自写遗嘱,它要求必须是亲自手写的、个人签名并注明日期的文件材料;而对于代书遗嘱来说,它则要求有至少两位见证人士出席现场,其中之一负责写作,然后由立遗嘱者、撰写人及见证人都签字并注明日期;无论是电子版遗嘱还是录音录像遗嘱,也都需要至少两名见证人进行公证,并且在每一张纸上均要签名并注明日期。
然而,口头遗嘱仅在紧急状况下能够生效,而且也需要有至少两位见证人在场见证。
不过一旦到了安全的环境后,它就不再有效了。
另一方面,经过公证部门处理的遗嘱也具有同等效力,并且它们需要经过专门机构的公证手续才能获得批准。
总而言之,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来保管遗嘱文件也同样至关重要,例如我们可以选择将testament交由当地公证处或遗嘱库进行妥善保管,当然也可以选择委托与遗产分配无关的人士(例如遗嘱执行人)代为管理。
《民法典》第1139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遗嘱怎么立
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嘱有效:
一、实质要件:
1、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
二、形式要件: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遗嘱怎么立才有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