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一个小孩子一年要给多少
依照相关律例规矩,若拥有稳定收入来源,抚育费用通常可按照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进行支付。
若是身兼多位子女的抚养义务,这一付费比例则可适度提高,然而务必保证最高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对于没有常规收入的家庭,抚育费用数额可依据当年可支配总收入或者参考相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予以确定。
同时还需考虑到特殊情况,酌情对这些比例予以适当调整或下调。
在此过程中,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原则上应当采取按月支付形式,将生活费划入儿童抚养专项支出帐户或在探望子女期间进行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许多当事人会强烈要求对方选择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原因在于如此做法能够免除后续追讨款项的繁琐流程,而且还能间接折抵部分房产价款。
然而,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并不会全然采纳这种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而是会结合对方的实际经济支付能力以及当事人的意愿来决定。
当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坚决反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时,法院也不会强行判决对方进行一次性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一个月是否可以给一次
双方协商一致的,抚养费一个月可以给一次。
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一)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二)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抚养费一个小孩子一年要给多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