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家庭主妇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发布时间:  浏览: 12 次  来源:网络

一、家庭主妇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离婚中涉及到的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您是家里的全职太太,除了适当参考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外,另一方面也应该全力争取在夫妻共有财产中所占有的份额,以帮助自己更好地独立,提高经济实力,从而为争夺孩子抚养权打下坚实基础。

在此,需强调的是,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三款明确指出,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尚处在哺乳期内的子女,通常会让其与哺乳的母亲共同生活;而当子女过了哺乳期后,若夫妻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产生分歧,无法自己达成协议时,将由人民法院负责根据子女的实际利益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具体状况作出裁决。

(一)在子女小于两岁的那段时间里,通常会判给女方照顾。

(二)当子女两岁及以上,首先应该由父母先进行协商,商讨结果不满意的话,再由人民法院按照实情予以定夺。

若父亲和母亲都想拥有这个小孩的抚养权,并且彼此之间对抚养问题争论不休,那么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将会兼顾到双方的情况,看看小孩跟随哪一方生活更加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发展。

(三)而对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儿童,法院在做出决策时应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和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家庭主妇离婚的补偿有什么

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家庭主妇全职照顾家庭、不外出工作,对于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

为了保证妇女的权益,法律规定,在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形下,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

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家庭主妇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