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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出轨一方净身出户吗

发布时间:  浏览: 71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出轨一方净身出户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其中一方存在婚姻不忠行为(即所谓“出轨”),则原则上应予以净身出户处理,仅在夫妻二人提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相关协议的前提下方可酌情分配财产权益。

此外,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当一方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共同居住、家庭暴力、虐待配偶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违法行为之时,法院可以依法裁判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即作出离婚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离婚出轨一方需要净身出户吗

离婚出轨一方不需要净身出户。是否净身出户需要看双方是怎么协商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一方净身出户。但是对于出轨方来说,法院分割财产时会更倾向无过错方。另外如果无过错方有出轨方与他人同居的证据,还可以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出轨一方净身出户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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