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是多少岁
1、年满十八岁的自然人,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满十八岁者则为准成年人,称为未成年人。
2、年龄介于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若其劳动收入构成其日常生活准则,则可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虽然年幼但仍被认定为在某些领域内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他们可以从事与自身年龄及智商相符的民事活动,而在其他方面则须依赖于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或在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才能行事。
4、年满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因为年幼无知,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故被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群体。
他们必须通过法定代理人来行使民事活动的参与权。
《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二、未成年人是否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未成年人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但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精神状态不相适应,且非纯获利益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对于此类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追认的,该合同因法定代理人的辅助行为而发生效力。
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或法定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追认表示的,该合同对法定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成年人是多少岁”,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