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给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一点是,父母对子女所作出的财产赠予并不必然被判定为属于夫妇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若一方的父母全额出资为其子女购置了不动产并完成了产权登记手续,且登记在出资者子女个人名下时,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是单方面对自身子女的赠与行为,因此该不动产应该被确认为夫妻中的某一方的单独所有财产。
然而,如果对于上述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无法明确界定到底是其中某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夫妇双方共同拥有,又或者是没有明显显示出此份赠与是专属于某一方子女的话,那么该不动产很可能将被判断为属于共同拥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父母给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产如登记在夫妻男女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是属于父母全额出资并明确约定表示为赠送给夫妻一方的财产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给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