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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  浏览: 59 次  来源:网络

一、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需要携带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含父母、伴侣以及子女等)前往公证机关进行申请;若无法亲临现场办理相关事宜,则必须在居住地申请委托公证,授权他人代理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事务;对未能亲临现场且表示放弃遗产继承权利的继承人来说,同样需要在其所在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确认公正;

2、必须持有逝者的死亡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两者务必齐全)。

(死亡证明可为复印件,如未留存复印件的情况下,需先向公证机构申请领取一份介绍信,然后前往所属区域的卫生防疫部门办理死亡证明,亦或是由逝世当时的治疗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如果户口簿内未载明逝者的户籍注销信息,还需向户籍地警署提交户籍注销证明,若已有该类证明则无需再额外开具)。

3、需要出具所有继承人与逝者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结婚证书、独生子女证明等)所有继承人须亲自到达现场,如果有任何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益,应当签订书面声明以示弃权;

4、对于已经离世的继承人,必须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涵盖父母、配偶、儿女等成员)。

【特别提示:

当事人需向公证机关领取专门的表格,并递交给死者原先所在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填写开具】5、公证书内需附逝者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二、继承公证需什么材料

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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