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一方不同意能不能离婚
在婚姻关系中,无论是肢体残疾人士还是非肢体残疾人士,若双方未能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是完全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的。
建议有意离婚的一方向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的县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离婚申请,同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户口簿以及离婚申请状及其副本。
在此过程中,务必注意区分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与实际生活居住地是否存在差异,选择正确案由的法院予以诉讼。
法院在收到起诉书之后通常会进行庭前调解以期达成和解,然而若调解不成功,经过审慎审查后,法院一旦确认双方之间的夫妻情谊确已破裂,也将作出有利于其中一方当事人的离婚判决。
对于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表现形式,我国法律设定了如下几种情况:
(1)重复登记结婚,或者与第三者持续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2)长期对配偶或者家庭成员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或虐待,或者遗弃其家属;
(3)沉迷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不能自拔;
(4)由于情感纠葛而分居达到两年以上时间;以及(5)其他任何会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原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残疾人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残疾人一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视情况而定。
1、如果该残疾人只是身体残疾,但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与普通人没有差别,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或者协议方式离婚。
2、如果该残疾人是精神残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只能诉讼方式离婚,并且应当先变更监护人,再由监护人代理。
3、如果该残疾人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并且其配偶存在侵害其利益的行为的,其他监护人可以变更监护人后代替其提起离婚诉讼。除此之外,离婚的请求不得代理。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残疾人一方不同意能不能离婚”,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