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写双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怎么算

发布时间:  浏览: 87 次  来源:网络

一、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写双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怎么算

在婚后实行一方全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于男女双方名下的一般情况下,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如法律文件中有特殊约定的情形,法律会根据具体条件进行相应调整。

在这一点上,婚后由个人出资购置、同时在房屋产权证书中登记有男女双方的姓名,可视作一种传统意义上的赠与行为,由此类推,此房屋便自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倘若在未来发生离异的情况,则相关权益需按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一方出资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出资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写双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怎么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