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孩出生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相关法规条例,为您的孩子落户需准备以下材料:
1.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一份,并核验原件;
2.父母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也需要验证原件;
3.入户本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一份;
4.若属于政策内生育一胎的情况,则请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如果是政策内生育第二胎的话,还需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一份并进行核验原件;
5.如若超出一个月的申报期限,还应提交婴幼儿尚未跟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一份。
关于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儿童,其父母可携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户口簿前往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详细的儿童出生后落户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应对出生证向所在社区委员会申请开出“新生儿入户通知书”;其次,携带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婴幼儿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以及入户通知书前往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盖章确认;最后,在决定好入户地址之后,再前往所属街道办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小孩出生多长时间可以离婚
夫妻什么时候都可以离婚,但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双方可以协议离婚或由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般情况下夫妻之间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离婚诉讼。但是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的弱势群体的利益,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在几种特殊情形下男方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
“男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并不是说男方没有离婚的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
但是,男方在此期间并不是绝对的没有离婚请求权,法律还有例外规定,即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小孩出生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