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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抚养费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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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离婚,抚养费如何承担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关于离婚抚养费标准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等。

根据上述法律条款,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通常参考当事人每月收入总额的20%-30%作为标准进行计算;

若同时需要抚养两名及以上子女,则相应抚养费用标准可适度上调,然而上限一般不应超过当事人每月总收入的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怎样判定的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条件以及孩子自己的意愿。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一般会判给女方,如果女方有以下情况的,会判给男方: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果孩子年满两周岁的,则哪一方的抚养条件更好抚养权就判给哪一方,在双方抚养条件差不多,且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情况下,有以下情况的一方会被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离婚,抚养费如何承担”,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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