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针对父母购置的房屋是否必然归属夫妻共有这一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夫妻共有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首先是在婚前,父母为自己子女的婚姻购置新居,如果只是贡献了部分购房费用,那么这类费用通常会被视为该子女的个人赠与款项。
在夫妇面临离异之时,这些赠与资金需要先行从总价中扣除,剩余部分及未来的升值收益需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
其次,同理可得,若父母在婚礼前全力资助子女购房,则所有的购房款项都应当被认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资助,购买到的房子也自然归于子女名下,成为他们的个人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无需再对此类房产进行分割。
最后,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无论他们选择出资部分或全部,一般都会被看作是对整个家庭成员的赠与行为。
因此,当夫妇离婚涉及到房产分配时,此类房产应当以全额的形式平均分割给夫妻双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父母买的房子过户给孩子要手续费吗
可以通过继承、赠与和买卖等方式进行过户的办理。在办理过户的过程中,所要缴纳的费用也是有区别:
1、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公证费2%,得到公证书去房管办理过户,缴纳全额契税3%,印花税费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
2、买卖;看房子是否满五年持有和唯一自住房,是的话,买卖过户免除1%个税。免除5.55%营业税。缴纳契税90平以下1%,买家有其他住房,契税就是3%,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
3、继承,理论上讲,通过继承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女儿是税费少的一种方式,如果没有别的考虑,可以等到父母过世之后再办理房产过户,这一过程只需要缴纳极少的登记费和印花税。子女通过继承方式取得房产证满5年之后,如果再出售该房产时没有其他物业,则可同时免缴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要缴纳少量的交易手续费。
以上税费按照品估价缴纳和计算,也可以有父亲写遗嘱,指定孩子以后一人继承。
免征营业税情况主要有,离婚时财产分割;无偿赠与子女、父母、配偶、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的。如果是无偿赠与承担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人员,后房屋产权人死亡,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都可以免征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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