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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后的房产再卖要交哪些费用

发布时间:  浏览: 87 次  来源:网络

一、继承后的房产再卖要交哪些费用

在继承得到的房产进行二次销售的过程中,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如下:

1、个人所得税:

其税收基础即为房产实际交易价格减去房屋原始购置价格以及受赠方所支付的各类合理税费之后的剩余部分,其税率设定为20%。

2、契税:

通常情况下,契税的适用税率介于3%至5%之间,详细规定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相应条款。

3、营业税:

若该房产的购买年限未满2年,则需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

反之,若购买年限已超过2年,则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4、其他税费:

除上述税费外,可能还涉及到城市建设税与地方教育费附加等费用。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继承后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继承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明确夫妻中一方享有继承权,房产只归一方继承。

2、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继承后的房产再卖要交哪些费用”,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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