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起诉书只能是本人提交吗
在提出离婚诉讼时,诉状并不一定要求由原告亲自递交至法院。
若原告选择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必须亲身携带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前去立案庭申请立案,待法院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方可决定是否正式受理此案。
此外,原告亦可委托专业律师代理递交诉状。
在此情况下,若原告已委任律师作为代理人,并且明确地授予了律师代为提起诉讼的权限,那么原告便无需亲自前往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及递交诉状,只需由律师代为完成上述事宜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诉状中应详细记录以下各项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联系方式、工作单位以及居住地址等信息;
2.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3.同时,原告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他人代理的情形,还需提供相应的委托手续。
此外,诉状及证据材料均需准备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留给原告自身保存,另两份分别提交给法院及被告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离婚起诉书能要求债务分割吗
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对夫妻的债务进行分割。但一般不分割个人债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异时,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起诉书只能是本人提交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