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想变更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关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争议,应由当事人另行提起诉讼。
在离婚之后,若一方主张改变子女抚养权,或当子女成长至具备辨别能力之时,主动表示希望和另一方共同生活,则该等情形皆需诉诸法律仲裁解决,而不应纳入原先离婚案件的审理范围之内。
这是因为此类主张涉及的是原离婚案件中未曾涉及过的孩子抚养权议题,并非对原有离婚案件的子女抚养争议做出纠正性裁决或协议的执行过程。
因此,对于此类新的子女抚养权争议,应当作为独立的案件进行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可以同有抚养权的一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支持你的诉求: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想变更孩子抚养权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