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了一个月后还能分财产吗
确实可以这样做,在离婚之后,如果有必要的话,是可以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这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首先,在离婚的过程中,并没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进行合理分割,那么在离婚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其中一方故意隐瞒或者隐藏了原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而在离婚之后,这些财产被另一方发现并且查获,那么另一方就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请求重新分割这些财产;
最后,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已经达成了关于财产分割的共识,但是在离婚之后,其中一方又提出了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果另一方对此表示同意,那么就可以按照新的方案来进行财产分割,但是如果另一方不同意,那么就无法再进行财产分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了一个月给多少抚养费
负担多少抚养费,还是要男女双方协商决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了一个月后还能分财产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