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证据可以作为出轨的依据
关于出轨的事实依据,可以涵盖众多种类的证据,主要可分为以下几个大类:
1.书面证据:
这些证据包括诸如保证书、悔过书、忏悔书以及认错书等,它们往往是出轨行为被揭露之后,出轨方为表达悔意或者承诺改正错误而亲手书写的。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书面证据必须具有足够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才能被法庭采纳。
2.电子邮件及聊天记录:
这部分证据包括了与第三者之间的通信往来,例如邮件、短信或者即时通讯软件中的聊天记录。
虽然这些记录可以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呈现,但是我们仍然需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出现误判。
3.照片及视频:
这类证据主要指那些能够直观展示出轨行为的图片或视频资料,尤其是经过合法途径获取到的。
4.录音:
这部分证据主要包括了出轨方对婚外情的供认不讳的录音,然而,我们也需要确保这份录音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防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除此之外,还有可能涉及到的证据类型包括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等。
在收集上述各类证据的过程中,我们务必要关注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确保所有证据都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获得的,并且能够得到法庭的认可。
如果您在收集证据方面遇到困难,建议您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二、哪些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更有利于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离婚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证明自己更有利于抚养子女:
一、证明自己的学历、收入水平等方面由于对方。
二、证明自己给孩子提供的学习、生活环境优于对方。
三、证明孩子更愿意跟随自己生活。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应当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
四、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父母生活,且自己的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哪些证据可以作为出轨的依据”,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