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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遗嘱人需要做精神鉴定吗
在普通情形之下,老年人设立遗嘱并不需先行进行精神鉴定,然而必须证实遗嘱订立者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该份遗嘱将被判定为无效。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受到民事行为能力限制之人所立下的遗嘱将不受法律保护并被视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立遗嘱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立遗嘱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他人财产无效;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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