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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精神病的人能结婚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07 次  来源:网络

一、有精神病的人能结婚吗

精神疾病患者仍然享有结婚的权利。

众所周知,婚姻权乃是公民享有的基础性人权之一,而现行法律体系并没有明确禁止精神疾病患者缔婚。

值得关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取消了先前将“患有医学认定的不应结婚”的疾病视为禁止结婚的情况,并且增设了相关条款,以确保婚后一方故意隐藏重大疾病事实的行为,另一方可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段婚姻。

然而,在面对这样的选择时,我们应谨慎应对一系列复杂的问题。

例如:

如何与伴侣坦诚地交流患者的病情?他们以及其家人能否接受并给予充分的支持?众所周知,良好的家庭支持对于患者的康复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然而,如果患者在新建立的婚姻关系中无法有效地进行沟通和相处,这无疑可能导致其病情进一步恶化。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有精神病的可以离婚吗

由于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也就不能通过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标准是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因此双方只要符合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法院都会依法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有精神病的人能结婚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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