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可以指定谁不能继承
遗产承受设定,在法律层面上可以通过嘱咐的方式来指定特定的人选。
作为遗产接受者的被继承人可在遗嘱中指定任何人或分派任何自然个体为其遗嘱中的受益者,同时也可以指名国家机构或是法人实体担任此角色。
而遗嘱本身便是一种单方协定性质的法律行为,其含义在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愿就足以触发预期的法律效果。
但要构成遗嘱的有效性,需具备以下几个必要因素:
第一,遗嘱制定人必须拥有遗嘱制作的权利;
其次,遗嘱应真实反映遗嘱人的内心意愿;
再次,遗嘱的内容务须符合法定规定且不可与社会公众利益相冲突;
最后,遗嘱受益人在继承阶段时必须是生活于世,如果在遗嘱人离世之前受益人已然离世,那么遗嘱相关的部分将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可以指定继承人吗
遗嘱当然可以指定继承人。遗嘱人可以自由在遗嘱中自由处分自己的合法遗产,所以当然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继承人。
而且《民法典》也明确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遗嘱可以指定谁不能继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