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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发布时间:  浏览: 93 次  来源:网络

一、对方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在婚后的生活中,一旦配偶不幸被诊断出患有精神疾病,那么另一方就有权提出离婚的请求。

然而,想要真正解除这段婚姻关系,仍然需要满足法定的离婚条件才行。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若其中一方在婚姻共享伴侣期间染上精神疾病且长期无法治愈,将被视为夫妻情感已经破裂。

在这种情况下,若某一方坚持希望离婚,经过一系列调解程序仍无果,则可依据法律条款予以许可离婚的裁决。

倘若患者所患的是间歇性精神疾病,那么他/她在精神状态平稳时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诉讼审理。

具体而言:

1.当一个人间歇性精神症的患者能够自行判断自身行为能力时,他们双方可共同前往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事宜,或是寻求法院裁决以达成离婚之目的;

2.然而,在完全失去自我行为判断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身上,基于保护此类人群的权益和利益考虑,他们首先需要变更监护人,并向精神疾病患者所居住的地区的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资格。

在这种情况下,其父母、兄弟姐妹或具有监护能力的居(村)委会、社会团体都可以成为新的监护人。

紧接着,通过新任监护人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协议,或是寻求法院判决离婚。

同时,在办理离婚手续或在法院开庭时,监护人必须出席现场,并负责代表精神疾病患者参与有关的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对方精神病可以撤销婚姻吗

与精神病患者结婚不能撤销。

我国法律以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而结婚作为婚姻可撤销的原因。因此,精神病结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不能申请撤销。但是可以与精神病患者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对方精神病可以离婚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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