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以当监护人
1.关于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之确定:
考虑到首要的责任应该由其父母承担,在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或已离世的情况下,可以依次由以下人选担任其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对未成年人负有照顾义务且具有成熟心智的兄长或姐姐;
(3)未成年人父母所属的工作单位或其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
2.关于精神病患者法定监护人之确定:
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按照如下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
(5)精神病患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或其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另外,若精神病患者的其他亲属、朋友自愿承担监护责任,并且经过相关单位的批准,也可以成为监护人。
3.关于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无近亲或近亲失去监护能力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相关单位或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权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朋友中指定监护人。
如果近亲之间就由谁担任监护人产生争议,相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中指定监护人。
4.关于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处理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承担。
接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称为委托监护人。
在此种情况下,除非有特殊规定,否则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然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是如果委托监护人对此存在过错,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哪些人可以提出法律援助
一、可以提出法律援助的人有: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二、申请法律援助需要的材料有: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
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哪些人可以当监护人”,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