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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变更户主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  浏览: 91 次  来源:网络

一、户口本变更户主需要什么手续

若原户籍主人已故、宣告死亡或失踪,则本户家庭成员需亲自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填写户口变更申请书,同时须提供相关逝者证明、法槌落下的死亡或失踪判决。

反之,若原户籍主人将户口迁移他处,全家成员亦得依相同程序至派出所填写申请书,务必附上详细的迁出记录。

再者,若因房屋产权变动导致户主要求更换,同样需申请人赴当地公安部门提交变更申请书,且必须提供相关房产证明文件才可顺利完成申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户口本变更户主前提条件是哪些

户口本变更户主前提条件具体如下:

1.如果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可以拿着相关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变更户主信息。

2.如果原户主把户口亲迁出去的,可以凭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拿出原户主迁出凭证,即可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户主信息。

3.如果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凭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即可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户主信息。

4.其他特殊原因想需要变更户主信息的,可以拿着相关证明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办理更户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户口本变更户主需要什么手续”,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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