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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的身份证还有用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03 次  来源:网络

一、过期的身份证还有用吗

您不得继续使用已过期的身份证件。

依据有关法规条例,身份证一经超出其有效期限即视为无效证件,并将由公安机关予以注销处理。

鉴于此,拥有者无法再利用过期身份证以购买火车票、飞机票、住宿,以及办理银行金融服务、劳动力市场相关事务等各种事宜。

虽然在部分管制力度相对较低的场合,过期身份证可能仍获得短期认可,然而这样的做法并不常见,而且存在着极大的便利性和安全性方面的风险。

为避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麻烦,我们强烈建议一旦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已经过了有效期限,务必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申请补办新的证件。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过期的身份证还能用吗

过期的身份证一般不能用。但若当事人申请临时身份证是可以使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身份证有效期满,当事人申请换领新证。公安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在发放期限内,当事人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过期的身份证还有用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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