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父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继承房产是否属於夫妻共有的问题,取决于具体复杂状况。
首先,在夫妻关系延续期间,由於一方或双方通过继承或接受赠予所获得的房产,若无明确表示归某一方所有的背景下,此类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在遗嘱或赠予协议中已经确定该房产仅限某一方使用,那么此种情况下,房产不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此外,夫妻双方可以自主协商并达成某种分配约定,例如共同拥有或者某一方单独享有所有权。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对此类情况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具体说来,符合以下某一项特殊条件者,将成为夫妻中的一方的财产:
1)婚姻关系成立之前,一方就已拥有的个人财产;
2)一方因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及相关费用;
3)遗嘱或赠予协议中明确指定只归某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专供某一方生活用途的日常用品;
5)除以上各项之外,经法律认定应归某一方所有的其他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继承父母房产如何正确处理
属于当事人父母共有的住房,在他们过世之后,需要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的,按照当事人父母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即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住房。
需要所有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需要签署放弃协议。
得到继承公证书,由被选定继承人到住房所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继承父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