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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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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一、在女性哺乳期间之内,通常优先遵循让母亲直接抚育幼儿这一基本原则进行抚养。

然而,若存在其他任何不适宜由母亲亲自照顾的特殊原因,父方亦可获得抚养权、亲自抚育该幼儿。

二、针对满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其究竟是跟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首要责任在于父母亲自行达成共识并商议决定。

倘若当事人双方在子女抚养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深入结合父母各自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以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育的前提下,审慎处理并做出公正裁决。

三、对于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儿童,若父母双方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未能达成协议,则应当予以充分尊重并考虑到孩子的主观愿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二、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是什么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也是一项义务。它是基于血亲(包括自然血亲与拟制血亲)而产生的。

基于自然血亲产生的抚养权包括父母对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规定如下: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有其他不适宜随母亲生活的原因,也可随父亲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三、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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