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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离家出走不离婚不可以起诉抚养费吗

发布时间:  浏览: 71 次  来源:网络

一、妻子离家出走不离婚不可以起诉抚养费吗

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的情况下,若其中一方未能履行为其子嗣承担抚养责任之义务,那么相对于未尽责的一方而言,另一方完全有权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并索求抚养费用。

在启动上述法律程序之前,原告即受害一方应当提前准备好包括起诉状在内的全部诉讼文书材料,并且需要详细收集所有能够证明被告(即未尽责方)存在未尽抚养责任这一事实的相关证据。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原告可前往当地法院的立案大厅进行立案请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即便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能履行抚养责任,其未成年子女或已达到成年但仍无法独立生活者,依然享有收取养育费用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妻子离家出走不回如何才能离婚

妻子离家出走不回,可以在自己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女方不出庭,法院会缺席判决双方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妻子离家出走不离婚不可以起诉抚养费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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