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什么时候收到传票
在起诉离婚经过人民法院立案程序后,通常情况下会在五天之内将传票、送达回证以及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件一并送达至被告手中。
依照法定的诉讼流程进行离婚诉讼过程如下:
首先,准备提出离婚诉求的一方向其住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交身份证、户口簿、起诉状及其副本、结婚证书等法律资料以启动立案环节。
其次,若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将会在七天内完成立案手续,同时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
如若不符合起诉条件,则会在七天内出具裁定书,宣布不予受理。
再次,自立案之日起五天内,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而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
最后,法院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用普通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其中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什么是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起诉离婚什么时候收到传票”,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