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房产纠纷分配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双方可以自主选择进行私下协商,或是寻求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的调解服务。
在此过程中,必须遵守平等自愿与合规合法的基本原则。
其中,尤其要强调平等自愿原则,即在协商和调解过程中,各方应保持平等地位,并充分尊重各方意愿;
而合法原则则意味着各项举措均需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接着,双方有必要共同商议确定遗产分割的具体时间、方式以及各继承人所占比例,从而最终形成一份所有继承人均能接受的协议。
接着按照该协议规定的内容进行遗产分割即可。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遗产分割时应优先考虑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所需,同时不得对遗产的实际效用造成任何损害。
对于那些难以分割的遗产,可以采用折现、适当补偿或共同拥有等多种方式来妥善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二、继承房产在哪里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继承房产纠纷分配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