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老人首付离婚有法律效益吗
在婚姻存续期间,若男方父母为了购置房产而支付了首付款项,那么在离婚之时,依照先前的约定来进行处理;
倘若并未有任何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我们应将其视作是赠送给夫妻二人的财物,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然而,如果在赠与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只归属于某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资金应当被认定为是赠送给该配偶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对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分割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婚后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是否属于共有财产
若婚后一方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没有明确指明归一方所有,就表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后老人首付离婚有法律效益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