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必须去领证的地方吗
离婚手续并不一定需要在领取结婚证件的地点进行办理。
实际上,离婚的途径主要分为两种,分别为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
倘若选择协议离婚,当事人只需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件以及本人的结婚证书,并与另一方在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同意后,直接前往其中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非必须前往领取结婚证件的相关地点办理。
相反,如果选择采取诉讼离婚形式,则原告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结婚证书以及书面的离婚起诉状至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其长期稳定居住地区域范围内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诉求,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必须得在登记结婚所在地办理吗
登记离婚不是必须得在登记结婚所在地。
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可以异地办理离婚。
民政部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在上述试点地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必须去领证的地方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