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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没有离婚父亲外面有小孩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56 次  来源:网络

一、父母没有离婚父亲外面有小孩怎么办

在未解除合法婚姻状况下便在外地生育的孩子被称为“非婚生子女”,此类儿童应享有的权利同于法定婚姻所孕育的后代们。

若由于未解除婚姻而不愿承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责任的一方,必须向其尚未成年或无法维持独立生活能力的儿女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如果一方在家中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便在外面孕育子嗣,另一方可向法庭提出离婚诉讼请求,而法院对此类婚姻将予以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合法婚姻所诞子女相同的权利以及权益,例如继承权以及家庭成员关系的维护等等方面。

没有领取结婚证书但已生育子女,再遇到离婚事宜该如何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并不需要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只需双方自行协商并终止婚姻关系。

对于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问题上协商未果的,可通过诉讼程序提交至法院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父母没有抚养费,还有探视权吗

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探望权人没付抚养费,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民法典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例如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以及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可以中止探望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没有离婚父亲外面有小孩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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