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离婚赡养费怎么支付
在父母离异之后,已经成年并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孩子们对于他们的双亲双方均负有为其提供赡养援助的法定义务及相应的职责。
关于赡养费用的具体额度,当事人可以与其各自的父母进行磋商,若存在多名子女的情况,须事先获得老年人的认可,然后子女之间方能依据协商结果签署相关的赡养协议。
倘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裁决。
法院通常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赡养者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被赡养者的实际生活需求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二、父母离婚给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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