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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护人和安全员有什么区别
在常规的建筑工地上,通常会设立必备之职位——即安全管理员或监事,以确保各个施工阶段的安全问题得以充分保障。
为何呢?原因在于,建筑工地板临着繁杂且混乱的环境,存在巨大的风险,诸如质量事故导致人员受伤甚至死亡等严重问题。
因此,担任监护人和安全管理员职责的公民们需时刻关注现场每项工程的质量,以审视其是否达到了严格的安全标准。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房屋经安全鉴定后,鉴定机构可以收取鉴定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可根据当地情况,由鉴定机构提出,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可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二、监护人和抚养权的区别
监护人和抚养权的区别:
1、从法理上区分。监护人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具有法律意义,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有可能是被监护人的父母,也有可能是被监护人的亲友。
2、监护人的概念大于抚养人。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有抚养权一定有监护权。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监护人和安全员有什么区别”,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