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会强制做亲子鉴定吗
1、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强制要求进行亲子鉴定。
2、当夫妇中有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与对方之间不存在亲生子女关系,并且已经提供了确凿的证据以支持该主张时,如果相对方没有提出任何能够反驳的证据或者拒绝配合进行亲子鉴定,那么人民法院将有权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是否认定亲子关系不存在的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二、法院会强制执行抚养费吗
倘若某一方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用给照顾孩子的另一方,那法院是有权利去实施强制执行的。
关心和爱护子女的直接抚养人有权依照离婚协议书中的规定,向另一方追索所应承担的子女抚养费用。
若此做法无效,那么他们还可以寻求法院的权威支持,通过起诉来追索子女抚养费。
法院针对此类案件作出的公正判决具有毋庸置疑的法律约束力,那么,如果之前未履行义务的一方仍未采取积极行动,我们就可以根据该项判决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除此之外,作为直接抚养儿童的一方,也能够根据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中所包含有关子女抚养俾的条款内容,向前述方追索子女抚养费用。
假如这些努力还是不幸失败了,我们依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孩子抚养费用;
当然,这并不是唯一的选择,在任何时间,您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再次追索子女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院会强制做亲子鉴定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