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离婚子女财产分配有哪些规定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对于婚前财产的规定,对于夫妇双方均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
倘若夫妇之间就此达成了协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划分到各自所有,并且也告知了债权人,那么一旦债务人面临对外负债的情况,债权人便只能从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中寻求清偿。
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将会依据财产的具体形式、取得的时间、资金投入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遵循男女平等原则、保护未成年子女及女性权益原则、有利于生产发展且便利日常生活的原则来进行合理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父母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办?
若家长决定离婚,孩子由哪家直接监护以及未能达成妥协后将由何种方式进行司法判定等问题应由双方进行充分的磋商确认;
而当双方确实无法通过自行协调达成一致时,法官将会依据事实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
在此情况下,未履行直接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一方必须承担必要的抚养费用。
原则上来说,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通常会被判给母亲。
然而,如果母亲存在如下几种状况,孩子可能需要跟随父亲生活:
(1)持续患有不可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病症,使得孩子难以同她共同生活;
(2)虽然具备抚养条件却未能尽到职责,而且父亲强烈主张子女应该同他一起生活;
(3)除此之外,孩子确实因为各种实际原因,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如果家长们能够达成共识,即认为孩子在父亲的照顾下能够保持良好的生活状态,同时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又不会产生任何负面影响,那么这种选择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可和批准。
对于年龄超过两周岁但仍属于未成年人阶段的孩子来说,无论父亲还是母亲,都有权提出抚养要求。
其中,如果提供抚养条件的那一方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因为已经接受了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生育能力受损,或者孩子已经跟随着他们生活了相当长的时间,改变生活环境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明显的危害,亦或是他们没有其他孩子,而对方却生育过其他孩子,亦或是孩子跟随他们一起生活的过程中,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非常有益,而另一方则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病症,或者还存在其他不利于孩子心理和生理健康的情况,那么这样的一方就会被优先考虑成为孩子的监护人。
只要父母双方在养育孩子的条件方面基本一致,并且双方都希望子女留在身边,此时如果孩子单独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相处多年,同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也能够给予他们照顾和支持,这时,则可以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考虑条件加以考虑。
在有利于维护儿童权益的前提下,在父母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决定轮流照顾孩子的情况下,也可以得到法庭的批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离婚子女财产分配有哪些规定”,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