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婚登记结婚问不问有小孩情况
对于二婚家庭来说,办理准生证的手续根据实际情形有所不同:
1.如果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均未育有子女,此时只需携带户口本、个人身份证以及结婚证书前往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即可;
2.倘若其中一位前任伴侣曾生育过孩子,那申请准生证时便应当以第二胎为依据进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需准备填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并提交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二婚登记结婚需要离婚证吗
在进行二次婚姻登记时,您需要提供离婚证书,若涉及到法律程序进行的判决离婚,也请务必提供离婚判决书。
我们建议您携带以下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男女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注意:
应有临时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页面、一张2寸最近拍摄的免冠合影照片。
对于曾经有过婚姻经历的人士,再次办理登记手续时,尚须再提交您的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
依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请求办理婚姻登记的我国内地居民应向有关部门提交以下证件和证明文件:
(1)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2)亲笔签署的表示自身未曾有过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并无直接血缘亲属介绍或第三代血亲关系直系的书面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民法典》规定二婚领证需要离婚证,此时离婚证相当于单身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结婚前可以订立婚前财产协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二婚登记结婚问不问有小孩情况”,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