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合法吗
在法律上,将夫妻共有的财产约定给予其子女的行为被视为有效的协议。
只要这些财产确实为夫妻二人共有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具有合法性,那么夫妻之间便拥有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处理和分配的权力。
为了按照这种意愿进行具体操作,夫妻双方需要就未来如何将财产全部留给子女达成一致的意见,并共同起草一份严谨且完备的协议文件,所有签署人应亲自签名并按下指纹以示确认;
此后,由双方分别携带身份证明、户籍簿、结婚证书以及有关财产证明(例如房产证书、银行存款凭证等)前往本地公证机关,对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进行公正宣告,取得公证书后,务必妥善归档保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关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继承事宜,其法定程序如下:
当继承正式启动之后,首批进入继承环节的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
在此基础上,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出现或者已经全部丧失继承权时,便将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进行传承。
在此过程中,各顺位继承人所享有的遗产份额原则上应保持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合法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