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户口没迁走征收能享受政策吗
离婚之后,倘若户口并未发生迁移,依然保留在原来的地址,那么,当遇到拆迁时,如果该政策是以户口作为基础来实施拆迁补偿与安置措施的话,那么你仍然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然而,若在双方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中已经明确了房产的归属以及分割情况;
或者在离婚后你及时将户口迁移至其他地方;
亦或是根据补偿安置计划,直接对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的话,那么,拆迁所带来的补偿款项应当归属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人,而另一方则无权对此提出任何形式的分割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离婚户口本没了怎么补办,法律依据是什么
若需重新申办户籍簿,则应由户主本人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详细填写书面补办事宜申请。
经审核无误且符合补办资格的,公安局将依照程序进行补办。
若户主因为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也应按照规定出具书面授权代理手续,并尽责填写被委托人相关信息,此时被委托人必须为该户家庭中的成年人。
倘若由于某些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补办新的户籍簿,或者认为时间紧迫,经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后,我们还可前往当事人户籍所在公安局开具相应的户籍证明文件作为替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定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了中国大陆居民进行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交的相关证件及其基本要求,其中包括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籍簿,或因特殊缘故无法提供身份证的情况下,提供的有效临时身份证也同样具备法律效益。
在居民身份证和户籍簿上的所有个人相关信息都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存在任何不一致的情况,当事人必须先行前往有关部门进行更正,确保档案真实无暇。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户口没迁走征收能享受政策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