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出轨微信里的钱要不要分割
关于如何对存在婚内出轨行为的离婚夫妇进行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一般而言,此类事件通常会通过夫妻双方的协商来达成共识;
若无法自行达成一致,则将有权利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秉持公平公正、保障子女权益及维护无过失方合法利益等原则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女方出轨要求离婚财产怎么去分
关于女性在婚姻期间出现不忠行为并提出离婚的财产分配问题,其主要规定如下:
确实由于妻子的不忠诚行为给婚姻带来了严重后果,这将对财产的分配产生程度上的影响。
在执行离婚程序之际,夫妻间的共同财产需要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如若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就需要由当地司法机关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顾及子女利益、尊重女方权益以及保护无辜弱势一方(此处指男性)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决。
倘若确凿证明是因上述妇女的不忠诚行为引发的离婚事件,那么无过失的一方,即是那位男性在离婚审理过程中,便有权请求有关部门给予离婚损害赔偿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女方出轨微信里的钱要不要分割”,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