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在办理离婚证需要冷静期吗
当前阶段办理离婚证书仍然需遵循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关于如何处理婚姻关系的平静期,往往需要以双方之间协商为依据进行判断和判定,尤其当涉及到通过双方自愿协议方式进行离婚时,必须在这个设定的离婚平静期内对离婚相关事宜进行准确评估。
假如在这期间有任何一方拒绝离婚,那么便可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现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有什么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所需遵循如下程序:
首先是申请环节。
欲缔结良缘的双方必须具备本人户口证明、有效身份证明以及由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开具的关于个人出生日期、性别及婚姻状况等相关资料证明;
二人共同前往各自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請。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有再婚者,则须持有离婚证书或是由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作为依据。
其次是审查阶段。
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双方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核检验,必要之时,可要求申请者补充有关证明文件,进一步展开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甚至可能要求申请人实施特定项目以进行医疗等级鉴別。
最后是登记环节。
经审核认定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确认并颁发结婚证书于申请人。
若婚姻登记机关未能给予登记,应当出具详细的书面说明,就不予登记之原因向申请者作出解释说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现在办理离婚证需要冷静期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